“十四五”以来,州林草局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湿,在多项举措下湿地管护质效明显提高,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慢慢地加强。博州现有河流、湖泊、沼泽和人工湿地四大类13型,湿地总面积191285.01公顷,占自治州国土面积的7.1%,湿地保护率已达55%以上。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积极争取项目。一是积极地推进“多规合一”。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编制完成《博州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设计》。湿地投资,挤入新欧亚大陆桥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累计争取湿地保护修复及补助专项资金3636万元。二是抓顶层设计。委托国家林规院编制的博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天山森林草原综合治理)项目可研报告(2022—2025年),获批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4.97亿元。
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开展湿地修复。一是完成博河湿地综合治理。投入资金5780万元,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博河河谷林修复、草地补播等项目,逐渐增强博河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完成赛湖森林草原生态修复。近年,围绕赛里木湖区域完成造林560亩、森林抚育9.5万亩,落实135万亩国家公益林和21万亩天然林管护任务;实施草原飞播改良13万亩、半免耕补播改良4万亩。三是实施艾比湖水系连通。投入998万元,完成湿地修复2万亩。
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湿地保护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湿地保护法学习。组织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和法规;二是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自治区湿地日、“997”说法节目等时机,宣传和解读湿地保护重要意义。推动湿地保护不断深入人心。
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健全湿地保护体系。一是将生态保护纳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加快建立湿地管理体系;二是编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保护地“十四五”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编制并上报了博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逐步优化了功能分区。三是坚持“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规划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启动自治区、国家和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为加快构建湿地分级保护奠定基础。四是积极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价、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保障博州湿地资源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五是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了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五台铁路等一批项目,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质量、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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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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